新地家族千億身家,爭了十幾年還未分好,近年的最大爭拗,是大佬郭炳湘越洋到英國入稟,指兩個細佬「分家」時揀選香港物業的作價,對他不公平。
此一分家,關乎2006年的秘密家族協議,以及2014年的大和解協議。於2006年,郭氏三兄弟及郭老太達成一項協議,有關任何分家產事宜,都需要以上四人一致同意才能達成。期後郭炳湘被踢出新地董事局,及郭炳江與郭炳聯捲賄賂案,及至2014年,在郭老太協調下出現大和解,郭炳湘自願離開新地董事局,並分回應得的15%新地股份。
由於郭氏三兄弟在所有家族資產中,各有15%權益,同年郭炳湘並按當時市價,在家族資產名單中,揀選了美國物業及一間香港酒店。此事郭氏三兄弟及郭老太皆同意。
然而在2016年9月,郭炳江及郭炳聯,在未知會郭炳湘的情況下,揀選了家族資產中的香港地產項目,包括施勳道,香島道及種植道的貴重物業。而其作價,以2014年1月的市價作準。由於這數年香港豪宅價大升,部份物業升價一倍,郭炳江及炳聯在2016年,以2014年的市價瓜分物業,變相可分得較多資產。
郭炳湘為此感到不公平,他認為所有家庭資產,以2017年價值計算及分配,「大家都在同一起點計」,才算公平合理。此外,郭炳湘亦不滿兩兄弟提交給他的家族資產表,有部份資產離奇「消失」。當中包括郭老太現住的深水灣道55號,及倫敦一座龐大住宅物業,都沒有列入表中。
這單官司郭炳湘被判敗訴,他隨即上訴,但後來又改變初衷,透過發言人表示,希望家族能夠和解,不用上法庭解決問題,一切按2014年大和解協議辦事。若然能夠和解,相信這是郭老太的終極心願。
回顧這麼多年的官司中,郭炳相曾在誓章中表示:「We always appeared together in
annual or other meetings of the company and we were seen as a united family。(大意指,一家人是口和心不和。)」在超級豪門,原來很多都只是假像而已。
撰文:壹週刊編輯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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