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頴匡由警車押到法院提堂。(黃仲民攝)
民間集會團隊前日(19日)在遮打花園舉行的集會,再度爆發警民衝突,有市民及警員受傷。團隊發言人劉頴匡當晚被警方拘捕,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。經調查後,劉被暫控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」及「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」,案件今午(21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
被告暫時毋須答辯,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至4月14日,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再訊,期間准以現金及人事各1萬港元擔保外出,但不得離港、須定時到警署報到及不得踏足遮打花園一帶。
控方庭上指,被告事發時沒有依從去年已認識的蔡姓高級督察指令解散集會,反而不斷要求對方出示委任證,導致及後4名警員遭群眾圍毆受傷,有一男一女警仍留院,集會也因其煽惑演變成非法集結。
惟辯方發現現場片段與警方的指控不符,現實是被告在收到蔡的指令3秒後,已即時以擴音機宣布集會中止,3分鐘後現場人士亦陸續散去,反而蔡遲遲不展示委任證,故控方的指控並無證據支持。
控方其後承認自己未有機會觀看涉案影片,只根據警方準備的時序表及相片冊陳詞。據悉,4名遇襲警員分別頭骨及手指骨受傷,其中蔡的頭部受傷,敷藥後即日出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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