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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21日 星期四

港大副校風波:圍港大校委案罪成 馮敬恩今判刑 __,馮敬恩,

馮敬恩(右)因圍堵校委會事件被判罪成,法院今判刑。(何天成攝)去年1月26日晚發生的圍堵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事件,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 ...


馮敬恩(右)因圍堵校委會事件被判罪成,法院今判刑。(何天成攝)


去年1月26日晚發生的圍堵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事件,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事後被檢控。馮早前已承認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兩罪,而刑事恐嚇則脫罪、但交替罪的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,李峰琦亦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傳票罪成。案件今早(21日)在西九龍法院判刑,裁判官早前明言判監機會相當高。

辯方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陳詞指,由於上訴庭剛就黃之鋒等三人衝擊政總等兩宗案件頒判詞,提及非法集結的量刑指引及判刑原則,故申請稍為押後研究。裁判官回應指,稱他亦參閱過相關案例,認為若相關案情嚴重,即使感化官認為被告適宜判處社會服務令,法庭量刑時為收阻嚇作用,也不應判處服務令,現決定押後半小時,讓辯方研究後回應。

庭內旁聽席人數眾多,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、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、青年新政梁頌恆及香港眾志成員袁嘉蔚等亦有旁聽,而當馮敬恩進入法庭時,有旁聽者向他舉拇指打氣。馮敬恩較早前在庭外表示,多謝家人及社會不少人士支持,但期望傳媒體諒,不再接近其家人,因家人不便受訪,警方又在法院外臨時加設鐵馬。

馮敬恩早前承認刑事損壞港大校委會會議場地,即港大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的玻璃門,以及企圖強行進入該大樓。另外馮被控於事發當晚,在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步出會場時大叫:「唔好畀李國章走,隊冧佢」的說話,令李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。但裁判官認為不能肯定馮的說話是向李國章說的,因此刑恐罪脫,但認為馮當時的說話超越憲法給予的權利,行為屬非法,激發他人破壞社會安寧,因此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立。

裁判官另裁定,李峰琦以手和身體壓在擔架床上,令救護員放棄以擔架床運送紀文鳳到救護車處,是阻礙救護員執行職務。


來源 source: http://hk.on.c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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