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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7月26日 星期四

不滿「影到對腳咁粗」 女被告求記者別拍攝雙腿

被告游祖怡。陸羽平攝
【新增動新聞】妙齡女子涉嫌在酒吧搭上一名青年後,跟隨男方回家做愛兩次,事後疑夥同另一男子先後致電青年勒索6萬元,又向青年座駕淋起漆水,案件續審。女被告 ...


【新增動新聞】

妙齡女子涉嫌在酒吧搭上一名青年後,跟隨男方回家做愛兩次,事後疑夥同另一男子先後致電青年勒索6萬元,又向青年座駕淋起漆水,案件續審。女被告出庭自辯,辯稱致電查問事主「鍾唔鍾意隻色」,只因她覺得事主為人賤格,得知他座駕被毀後感到「好心涼」,於是出言嘲諷恥笑他。另外,她又在庭外向傳媒投訴指昨天所拍照片「影到對腳咁粗」,旁邊友人更要求記者為被告「P圖(修圖)」。

23歲被告游祖怡供稱,去年4月30日案發凌晨在尖沙咀某酒吧認識男事主X,但否認跟X傾計、攬錫和在其耳邊吹氣,只見對方有飲啤酒和VSOP。她自言在酒吧時起初有些微醉意,但神智清醒,及至再飲酒1小時後突然醉掉,「直頭不省人事,冇晒意識斷晒片」。她睡醒時已是中午12時,正身處自己家中。她自言「就算平時點飲,都唔會冇晒意識」,故對自己「斷片」感到十分奇怪。

感男事主「冇心搞掂件事」



及後她沖涼時發現下體疼痛,並有疑似精液留於內褲上,懷疑自己曾與人性交,遂找友人商量和查問經過,得知X曾送她離開酒吧,故推論與自己性交的是X,遂用友人電話以停止示號功能致電X問個究竟。

她從X的口中得知對方跟她性交時沒戴安全套,立即質問他有否在其酒中落藥,更表明X在她不清醒下跟她性交等同強姦,她會報警。但X出言阻止,遊說她謂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」,並指大家有共同朋友,事件張揚「盞肉酸」,還說㑹負責她看醫生及買事後丸等使費。被告指當時感覺X「拖得就拖,冇心搞掂件事」。

她續供稱,翌日在Facebook中見X爆粗,好奇下詢問友人原因,得知X的座駕遭人淋起漆水,有感X為人賤格,她即時感到「好心涼」,並致電X問「鍾唔鍾意隻色」、「唔鍾意下次轉第二隻色」等,用意只是嘲諷、恥笑和「寸」他,更因其遭遇提議他「小心啲」。不過後來她感覺X在言語間誤會是她所為,怕被尋仇,遂稱「得閒飲茶」後匆匆收線。她否認串同他人勒索X或刑毀其座駕。

友人要求為女被告P圖



控方質疑被告為何明知遭萍水相逢的X強姦,仍選擇沖涼將證據洗掉,被告解釋,因看電視得知「就算沖咗都驗到係佢」。至於她就起漆水一事與事主的一番對話,被告稱純以八卦和覺得對方抵死心情去講,更指不會在對話中直指事主因為強姦她而抵死,「咁直接就唔夠寸囉」,「見到個人醜樣都會話『咁靚仔都有嘅』,踩多兩腳笑佢啦」。

被告作供完畢,控辯雙方明天結案陳詞。被告離庭後一度向傳媒投訴指昨天所拍照片「影到對腳咁粗」,旁邊友人則要求記者為被告「P圖(修圖)」,但有記者回應「新聞唔P得」。旁人聞言插話:「咁你今日又唔著長褲?」被告為之語塞。被告稍後又要求記者今日只拍半身或背影照,別拍雙腿。

【案件編號:DCCC1157/17】

記者:蔡少玲

被告游祖怡。陸羽平攝 被告昨日離庭時的情況。 被告昨日離庭時的情況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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