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。(黃仲民攝)
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,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300萬港元豪華裝修,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,案件今(2日)在高院原訟庭續審,陪審團約於下午1時開始退庭商議裁決。但退庭商議7小時未有結果,於晚上8時退庭,明日(3日)繼續商議。
陪審團晚上再有兩個問題要求法官解答,分別是「如果不是處理雄濤發牌,接受裝修是否貪污?」及「入罪是否與發牌有關?」但法官表示不會今晚回答,會要求陪審團先休息,明天9時雙方律師會就陪審團的提問進行陳詞,相信陪審團會於明早9時半再出庭,聽取法官指示後再討論。法官提醒他們在分開休息期間不得再討論案件。
下午約4時,陪審團曾要求法庭提供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相關條文的副本。法庭其後向陪審團提供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相關條文中英版,着他們若再有問題可通知法庭再作解釋,現陪審團繼續退庭商議裁決。陪審團亦要求法官用中文講解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的相關條文,法官未有作出講解,但就提供了條例的中英文兩版本給陪審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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