準變性人控告警方及懲教署歧視。(資料圖片)
21歲菲律賓籍跨性別人士Navarro Luigi Recasa,2014年6月在香港因販毒被捕,後被判囚1年8個月。「她」現已刑滿出獄並已離開香港,但不滿被捕到判監期間,一直被當成「男性」看待而提出的司法覆核,案件今日審理,但因申請人開審前才提交新資料,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天續審。
今日審訊先由申請人的代表大律師陳詞,內容與入稟時申請書所述相若,都是指懲教署和警務處將「她」當成男性,及在被拘禁初期拒絕給予她雌性荷爾蒙療程,是對其尊嚴的損害,而且違反《性別歧視條例》、《殘疾歧視條例》和《人權法》,因此要求法庭裁定懲教署及警務處的措施不合法。
由於申請人一方在開審之前,才提出關於申請人身體狀況的最新資料,以及新加案例,律政司一方要求用今天下午準備回應。法官批准其要求,將案押後至明天續審。
來源 source: http://hk.on.cc
鍾意就快D Share啦!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