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港姐寇鴻萍被控2009至2017年間11次逃稅,令稅局少收約八萬六千元稅款。案件上星期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,寇鴻萍否認所有控罪。最終被法院裁定所有罪名成立需即時還押等候今日(22/7)判刑。甫開庭,裁判官開庭時承認搞錯日子,將下周五(29/7)正確判刑日子視作今日。辯方大律師見狀為被告人申請保釋外出,獲裁判官批准,被告人須交出5.5萬元保釋金、每天需在3時至6時間到灣仔警署報到、居住在報稱地址,並要與感化官確保背景報告進展順利。下午15:15寇鴻萍由老公梁廷鏘陪同下步出法院,但二人未有停步接受現場記者訪問,便急忙乘坐7人車離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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